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函[2014]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丹东机场改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东机场安检设备及海关货检X光机采购招标项目
一标段: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招标编号:0748-1740CA2001DJ/01)
2.2交货地点:丹东机场。
2.3资金来源:民航发展基金及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
2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6台手持金属探测器
2台海关货检X光机
2台防爆罐
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交货期:
投标人须2017年4月30日前具备交货能力,设备到工地现场实际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函[2014]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丹东机场改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东机场安检设备及海关货检X光机采购招标项目
一标段: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招标编号:0748-1740CA2001DJ/01)
2.2交货地点:丹东机场。
2.3资金来源:民航发展基金及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
2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6台手持金属探测器
2台海关货检X光机
2台防爆罐
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交货期:
投标人须2017年4月30日前具备交货能力,设备到工地现场实际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