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6-06-01 45
1.招标条件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车辆维修已由南航股新发【2016】6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一次招标,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现依法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2.2招标范围:车辆维修保养,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故障的专项修理。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等于或大于500平方米的维修车间面积,离机场的距离不得超过15公里。
3.2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4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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